采购项目编号:DZZJ-2018-4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给予6%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应提供由工信部认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税务局开具的中小微企业证明原件。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强制购买带有环境标志的产品。 采购人名称:肥乡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邯郸市肥乡区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胡静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路260号鸿基公寓2单 *** 层1601、16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浩 采购预算金额:1927600.00 采购用途 : 肥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城区道路施划标线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邯郸市肥乡区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道路标志制作安装)、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报名时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时项目经理须一致,不许更换)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
3、须提供社保证明(至少包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近三个月连续)和完税证明(近三个月连续)、企业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违法失信记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加盖公章(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符合中小微企业条件给予6%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应提供由工信部认证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税务局开具的中小微企业证明原件。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和强制购买带有环境标志的产品。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南厅投标报名处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邯郸市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南厅投标报名处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 *** 09:30 开标时间: *** 09:30 开标地点:肥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标室 供货时间: *** /次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合格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