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樟塘镇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施工


补充通知(2)


1、本工程预算审核与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各投标单位请自行下载重新上传的预算审核和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不可竞争金额共¥71万元,包括:暂列金额50万元、施工便道暂估价6万元、材料二次搬运费用暂估价10万元和施工供电工程暂估价5万元,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补充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控制价:¥10712708元(含暂列金50万元)修改为“¥10712708元(含暂列金额50万元、施工便道暂估价6万元、材料二次搬运费用暂估价10万元和施工供电工程暂估价5万元)。”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1871日至2018930日)社保缴纳凭证,必须三个月及以上。”修改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应提供近三个月(201881日至20181030日)社保缴纳凭证,必须三个月及以上。”


5、本项目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推迟至2018113016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推迟至2018123900时,开标时间相应推迟至2018123900时。


6、投标保函原件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③、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补充通知后修改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东山县樟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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