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滨海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滨海文化休闲度假旅游公共服务站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诏发改[2018]111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由业主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梅岭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估算总投资约1231.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334.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109.4平方米,主要建设旅游集散中心、生态旅游公厕及室外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本项目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答疑纪要和财政评审中心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55186元(含暂列金人民币25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具备 *** 及以上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2)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场验证并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前来现场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11 20800 00秒至 201812     1617 3000 秒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zx.com(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6%(含)~ 10%(不含)。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812 14 日上午1200分前(指款项到帐截止时间)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12 17 8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zx.com(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县梅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诏安县梅岭镇      ,邮编:   363504  

电话:   ***    

联系人:  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中段亨立大厦1#1501室,邮编: 363000

电子邮箱:kaixinzhangzhou@163.com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小蔡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诏安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诏安县城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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