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2018年312号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策、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采购人名称:三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西环路13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薄瑞彪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泃阳镇定福庄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海燕 ***
采购预算金额:1254200.00
采购用途 : 铺设沼气水平HDPE收集管道,设置沼气收集竖井,设置渗沥液收集箱等#detail#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导气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_#doc#_#5e185693-b282-4d94-a795-cb084fa4221e
项目实施地点 :三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院内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替代性报名资料。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 )”廊坊市首页“通知公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文件放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用于审查。(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新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证照);(2)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企业不能够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其它的财务状况证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纳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据;(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6)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开标时适用)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开标时适用)。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 ***
时刻说明: *** 至 *** (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 *** 14:00
开标时间: *** 14:00
开标地点:三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备注:1、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标书(见附件)。 2、采购文件质疑期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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