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石碁镇小龙涌水闸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番发改函[2018]3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2.2项目规模:番禺区石碁镇小龙涌水闸重建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范围内,该项目计划在番禺区石碁镇小龙涌出口处建小龙涌水闸(泵闸结合)工程,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日排干不成灾;工程等级为III等,主要建筑物为I级。水闸闸孔为3孔,单孔净宽为5米,总净宽为15米,最大过闸流量为51.9立方米/秒,采用直升式平面闸门及卷扬启闭机;泵站设置4台立式轴流泵,单泵流量5立方米/秒,总流量为20立方米/秒。(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2.3招标控制价约:4622.441551万元。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5招标内容: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闸重建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6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2.7承包方式:本工程为按招标图纸总价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5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 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水利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业绩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的网页件及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为准。

注:①免招标证明需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出具。

②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③对于公开招标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可查询该业绩且来自于招标公告载明的公共交易平台的招标公告和中标信息网页件及网址,通过所提供网址查询到的招标公告与中标信息,与投标人所提供网页件不一致的,业绩证明无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处理。

④类似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中标价、规模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不作为类似业绩证明。

3.1.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半年(时间为:20185月至10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有关内容做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次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3.2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3投标申请人声明(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

3.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http://www.gdwater.gov.cn)网上办事—公共服务—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需提供网上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5诚信得分

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1天(备注: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施工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水利”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等。

4.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300元/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812月13900分,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12月1310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5.2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81213900分至1000

注: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不参与开标及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到,签到具体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签到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3开标时间:201812月1310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 1 开标室。

5.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具体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服务指南”专栏中的“交易活动安排”,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20181117 0 00 分至201812102359分,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6.2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2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公告发布和网上报名时间:20181117日 0 00 分至201812月102359分

注:(1)本工程采用网上电子报名,不接受纸质报名资料。

7.2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等材料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水闸管理楼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番禺区河涌管理所       

    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傍雁路雁洲水闸管理楼                                                           

联 系 人:肖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远安新街49号2

联 系 人:方工

    话:




附件:
施工用地及规划的说明.pdf

施工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水龙涌水闸重建工程可研批复 番发改函[2018]392号_109914_1534928499744 (1).pdf

(1114标办备案版)招标公告-番禺区石碁镇小龙涌水闸重建工程.doc

(1114标办备案版)招标文件-番禺区石碁镇小龙涌水闸重建工程.doc

小龙涌施工图-蓝图.rar

招标文件备案表.pdf

施工招标声明.pdf

施工招标人授权代表委托书.pdf

施工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水务工程登记表.pdf

工程量清单.rar

图纸证明.pdf

1024施工合同-番禺区石碁镇小龙涌水闸重建工程.doc

招标控制价公布函.pdf

施工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控制价.rar

资金证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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