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度(龙岗片区、石马片区、双桥片区、万古片区、珠溪片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已由大足区水务局分别以大足水务[2016]250号、大足水务[2016]256号、大足水务[2016]258号、大足水务[2016]259和大足水务[2016]26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专项资金和市级补助资金及区及区级财政资金,发包人名称详见项目概况表。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采取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2.项目概况 2.1本次发包项目为大足区2017年龙岗片区、石马片区、双桥片区、万古片区、珠溪片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打捆发包,各片区项目情况如下表:
2.2工期:各项目均为90日历天。 3.发包范围: 3.1发包范围:范围为大足财评【2018】487号文审核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2发包价格 (1)发包人按大足财评[2018]487号报告为准,并按该资料的建设内容和价格分别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 (2)本次发包价为:2263188.76元(大写:贰佰贰拾陆万叁仟壹佰捌拾捌元柒角陆分);其中: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度龙岗片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发包价:272995.57 元;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度石马片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发包价:610548.15元;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度双桥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发包价:338351.12元;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度万古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发包价:542420.00元;重庆市大足区2017年度珠溪片区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发包价:498873.92元。 (3)工程建设施工总承包费用结算办法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5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③201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18)、2018年《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201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2018年《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等系列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 ④大足财评[2018]487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按照2013年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量规范、2013年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渝建发【2013】85号)和计量规则(渝建发【2013】83号)规定,实行发包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承包合同。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除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报批后准予调整的,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时不予调整。 ⑤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大足财评[2018]487号报告确定的发包价的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更新大足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项目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6)重新发包 ①招标报名截止后,符合发包文件资格要求的报名的潜在备选承包商少于1家的,发包单位可决定延长报名时间或修改发包条件后重新发布发包公告。 ②重新发包后报名的备选承包商仍然少于1家的,发包单位可在相应信息库的所有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中标承包商。 4.合格的承包商 4.1承包商抽取保证金 (1)本工程发包要求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提交保证金:人民币4500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2)各承包商在随机抽取的规定时间前60分钟内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统一用POS机刷银联卡交纳抽取保证金,保证金由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以个人的银行卡刷卡交纳。法定代表人交纳保证金,查验本人身份证,收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本项目发包文件附件格式填写(一式两份)。 (3)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在承包商抽取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向发包人提供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潜在承包商提交保证金的名单上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保证金通过银行转帐退回到承包商银行基本账户上。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开标结果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承包商的保证金,项目承包合同签订交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在主管部门备案的承包合同(附电子版)交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存档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5)如承包商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6)投标人若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可由招标人没收其保证金。 4.2资格审查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18年更新大足区房屋与市政工程国有资金投资限额以下项目随机抽取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承包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应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文件执行。 (2)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查验原件。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附注册建造师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复印件,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8年7月至9月加盖社保机构鲜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技术负责人: 具有市政工程或水工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注:应附职称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8年7月至9月加盖社保机构鲜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上岗证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检员不少于1人,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除外)提供上岗证书的复印件(造价工程师应附有效的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的复印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2018年7月至9月加盖社保机构鲜章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 外地施工企业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相关截图证明。 4.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有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和黑名单信息记录。 (4)投标人在重庆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发布平台(http://183.64.1.88:8010/site/Cx_Jc_Index.aspx)上无不良行为记录,以网上查询为准。 投标人提供以上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现场查询与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资料不符合的,将失去参加随机抽取本项目承包商的资格。 (5)重庆市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公司有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以上所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须加盖承包商单位公章(鲜章),复印件资料所对应的原件资料(除网页截图资料外)均须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上述资料自行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入该企业资格审查袋中并密封,所有资料原件另封装一袋,在缴纳抽取担保金的同时向发包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料备查)。 特别提醒:拟派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以及企业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不论发包人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核查发现有在其他在建项目当中任职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承包资格,记入不良记录。 5.发包日程安排及其他 5.1本发包公告于2018年11 月16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上发布。 5.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n)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承包商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 时00分至2018年11月23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承包商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厅(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5.4 潜在承包商法定代表人在按规定时间提交抽取保证金后,向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文件时,报名的承包商须向代理机构支付资料使用费用,每个承包商300元,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资料。 5.5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和地点 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随机抽取承包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商务中心大楼东楼一层,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5.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发包价的1.0‰一次性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缴纳建设工程综合交易服务费。 5.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 6.履约担保 (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10%; (3)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按发包人的发包文件及合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上述履约担保,若未按时提交,则视为中标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退还方式:在工程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无息全部退还。 7.工程款支付 (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在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报送实际完成并经审核的工程量报表。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资料达到要求后30日内支付第一次工程款,支付合同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质量缺陷期满后无息支付给承包人(质量缺陷期为1年)。 (3)成交人申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承担。 8.随机抽取具体流程 (1)发包人宣布抽取会开始,宣读发包人、报名参加抽取的承包商名单,介绍监督部门和其他到会人员。 (2)承包商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席发包会,核验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承包商参会法定代表人未按时到会、或资料不满足相关要求将被取消其参加随机抽取的资格。 (3)由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向发包人提供保证金提交承包商的名单上进行签字(即确认:潜在承包商递交抽取保证金的顺序号即为随机抽取承包商时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相对应号码)。 (4)由发包人按前述第4条“合格的承包商”的相关规定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符合资格的承包商。 (5)发包人从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供的号码球中,随机抽出一组与参加随机抽取的合格的承包商号码相对应和数量相等的号码球投入摇号机内。 (6)发包人代表公开随机抽取3个号码球,抽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承包商按前后顺序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结果经发包人、承包商、监督人员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书面签字确认后由发包人确定中标候选人。 9.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结算原则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的内容一致。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或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没收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发包代理机构:重庆弘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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