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西起新光快速路辅路,东至大山东涌东侧止,线路全长约1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项目工程施工。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
招标控制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
1、从2018年11月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1月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12月
2.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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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或其他被拒绝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十八、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就参加番禺区大石街植村变电站南侧道路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若我方成为“番禺区大石街植村变电站南侧道路工程”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将切实完成以下工作,若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任何一项工作,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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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合同签订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保持电话联系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