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20165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东区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区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东区宏明路

四、项目概况:加固改造桥梁长53.2米,跨径组合3×16米。总投资约1311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087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编号】JG2018- 7259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加固改造桥梁长53.2米,该桥分三幅,跨径组合3×16.00m。桥面宽度为5.70m(人行道+栏杆)+4.35m(非机动车道)+2.15m(花坛)+16.0m(双向四车道)+2.05m(花坛)+4.45m(非机动车道)+5.70m(人行道+栏杆)=40.40m。项目改造后需满足城-A级(特种荷载)要求。(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4801234.70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78778.58,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为47569.51元,暂列金额为287646.14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1119日至20181212日14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11191200分,截止时间:201812月121400分。

2. 开标时间:2018121214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3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特种专业工程(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投标人近3年(20151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造价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特种工程(含结构补强)施工工程)。

注:(1)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未纳入《广州市城乡和建设委员会关于完善企业业绩信息登记的通知》(穗建筑[2016]776号)中“入库范围”的除外)。

   2)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指特种专业工程(含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3)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4)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5)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http://www.gzcc.gov.cn/gzcc/jszxbszy/201808/1f4f5b0b9b4146f4b6f7b5ab7bded530.shtml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5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相关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6项诚信档案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为准。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上资料和诚信档案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无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0、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上公布名单为准。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根据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预算(概算)价按广州市建委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下浮后确定。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B2附三楼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4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期:2018年1119




附件:
发改局:宏明路跨南岗河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穗开发改[2016]50号).pdf

规划及用地说明.pdf

委托书.pdf

公告-备案版.doc

附件:《关于正式印发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2018年修订)》(穗开建管【2018】40号).pdf

招文-备案版.doc

东区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001[ *** 15:03].xml

代理资质.pdf

_20181119093625.GZZF

东区宏明路跨南岗河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图-CAD文件.RAR

招文备案表.pdf

控制价.rar

图纸证明.pdf

授权委托.pdf

公布函.pdf

电子委托.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