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条件

本项目绩溪县中王路、灵山路、扬之南路部分路段路灯安装工程以发改审批【2018】156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发包人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概况:绩溪县中王路、灵山路、扬之南路部分路段路灯安装工程位于绩溪县中王路、灵山路、扬之南路,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中王路二期、三期(吴家山安置区至龙川大道)、灵山路二期(翚扬桥至灵川桥)、扬之南路曹渡桥段安装路灯,配套电缆线、路灯基础及沟槽挖填等,预算约130万元。

2.2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为 *** 。

2.4工程交易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宣公管委办〔2017〕1号)为准):

1)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公管局、行业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2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交易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 9时00分前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ggzyjy.xuancheng.gov.cn)下载(获取)交易文件、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5.2交易文件售价:400元/份,交易现场支付,交易文件售后不退。

6.交易保证金:

6.1 交易保证金:贰万陆仟元整。

6.2 供应商应在 *** 9时0分前将交易保证金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按未响应处理。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县支行

账号:93400801000284889500641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交易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舒志光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安徽中恒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巍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琳娜     联系电话 ***

 

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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