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被邀请的供应商(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郴州市北湖公园的郴江河中游(曹家坪至环城桥)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委托代理编号:YGJS2018-CZ-CG040 ;政府采购编号: 电F_GC_2018111401990采购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18】00550号)以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通知以下单位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江河中游(曹家坪至环城桥)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 2、委托代理编号:YGJS2018-CZ-CG040 3、政府采购编号:电F_GC_2018111401990 采购备案编号:郴财采计【2018】00550号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要求投标人提供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2、特定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经理 1人(建筑工程)、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投标;; 3.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备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三证合一后的新《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 3.6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资质(含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经理 1人(建筑工程)、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3.2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供应商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时间为请你单位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1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爱莲花园2栋1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9时59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备注:各供应商自愿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 。“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4、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时00 分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3日10时00 分。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成功,建议在投标载止时间之前,提前3小以上的时间上传完毕。 6、如果遇到网络问题,请提前1小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报告,改用其它方式提交电子文件。 7、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 人:郴州市北湖公园 联系人:何主席 电 话: *** 地 址:郴州市八一西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地 址:郴州市爱莲花园2栋102室
日期:2018年 月 日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谈判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谈判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谈判通知回复确认函 谈判通知回复确定认函
致 (代理机构名称): 贵代理公司的谈判通知收悉,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招投标活动。 至此。
敬礼!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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