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城北公园球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1116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湖市城北公园球场建设项目已由洪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发{2018}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洪湖市城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约1000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洪湖市城北公园球场及附属设施建设(具体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5年至少完成过1项运动场或球场建设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企业已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及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录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并附截图证明)。
3.5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扣分达12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名(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8年 11月 17日至 2018 年 11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凭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此外,投标人需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一并提交。地址: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三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寄费2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次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 7 日 上午 9 时 30,地址: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hzt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洪湖市园林路16号地址:洪湖市长渠路泰和家园
联系人:甘毅联系人:陈梦珂
电话:0716-2423705电话:
2018年 11 月16日
备注:申请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