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平县蒲上镇纳污坑塘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RHP-C16180161275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蒲上镇纳污坑塘治理项目已由顺平县发展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18]86号批准建设,并出具招标意见,招标意见文号为顺发改字[2018]91号,项目业主为顺平县蒲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政策性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顺平县蒲上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顺平县蒲上镇纳污坑塘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顺平县蒲上镇辖区辛庄村等10个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对蒲上镇域内10个村的18个坑塘进行垃圾清运暂存、污水治理、底泥治理和生态恢复。共处理污水约41950立方米,治理底泥约39900立方米,处理垃圾约21500立方米。
2.4合同期限:180日历天,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19年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验收通过后还需提供12个月的运营维护。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并满足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治理目标。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顺平县蒲上镇纳污坑塘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测绘、设计、工程材料、设备供货、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维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
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坑塘治理项目或者黑臭水体治理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3.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名,相同资质组成的联合体以资质低的确定,联合体牵头方可以是符合本公告3.2项要求的设计单位,也可以是符合本公告3.2项要求的施工单位,双方需具备本公告3.2项要求的与其承担的工作一致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B、负责施工工作的成员方必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C、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满足本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且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人员不能重复;
D、已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0日09时00分至2018年11月26日17时00分,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程项目下报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在是否联合受让处选择是,并邀请成员方进行确认),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
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投标单位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到相应的受理地核验窗口进行现场核验,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投标人可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可致电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代理公司。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在报名有效期内按招标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为,潜在投标人在使用平台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与网站技术支持处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顺平县蒲上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顺平县蒲上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2层 |
邮编: | 0722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韩金城 | 联系人: | 孙贺、陈雪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rhahbd@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