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9820161028001 | |||||||
报建名称: | 鑫龙湾二期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811121557292228 | |||||||
招标项目名称: | 鑫龙湾二期2.1期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周爱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二部)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凯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吴文博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 否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地点: | 保利北路与汤逊湖北路交汇处 | ||||||||
招标类别: | 工程货物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备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鑫龙湾二期2.1期项目共采购及安装59台电梯(包括37台住宅无机房电梯(常规无障碍)和22台住宅无机房电梯(直角贯通开门)),具体内容为电梯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1250 | 立项批准文号: | 2016-42 *** -330508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评审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 15:29 ~ *** 15:29 | ||||||||
投资总额(万元): | 1250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11室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另行通知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0 16:3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16: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光谷地产有限公司/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16:00 ~ *** 0 16: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0 16:3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报名中 | ||||||||
其他要求: |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申请人为电梯设备的制造厂商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拟投标品牌电梯授权经销商,具备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其代理品牌电梯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各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 4)申请人应提供近几年来(2013年至今)至少一个类似的电梯供货、安装业绩证明材料,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提供供货和安装的合同。 5)申请人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信誉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 ||||||||
备注: | 1、各投标单位在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报名后,在招标公告中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要求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 2、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后胶装成册)。申请人若未按上述要求递交将视为核查不合格。(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2)制造商唯一专项授权书(若为代理商);(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代理商仅用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6)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供货和安装的合同及验收合格证明);(7)制造商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代理商仅用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8)投标人信誉承诺函。3、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根据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武汉建设网、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及负责人不良行为记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原件审核时间为 *** 13:30-16:00,审核地点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超过时间将不再接收资料。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投标申请人不少于3名,且不多于7名(含7)时,所有通过原件审核的投标申请人均为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当投标申请人过多时,采取专家评分排名的方式,从中择优选择前7名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