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 沈阳市沈北新区水利局 委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竞争性磋商 采购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发布 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下,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沈北新区“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项目保护方案编制
包组编号 | 包组名称 | 包组属性 | 包组预算 | 其他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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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18-13-0182-00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服务 | 360,000.00元 | 查看 | |||||||||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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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
2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
3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
4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
5 | 政府采购法 | 报名材料 | 报名登记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水利行业专业 *** 及以上资质和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 *** 及以上资质;
4.采购公告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缴款凭证(复印件)
5.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结果。 | ||||||||||
6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 ||||||||||
3.获取时间:即日起至 *** 16:00 工作时间。
4.获取方式:已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向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提出获取意向;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有获取意向的供应商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并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在沈阳市政府采购网标注供应商获取资格。被标注的供应商可
下载 电子版文件;也可前往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文件以下载的电子版为准。
未进入的,请登录辽宁省本级或所属各市(大连除外)政府采购网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后获取。
接受联合体参加的,除上述约定外,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应对联合体成员的供应商库信息进行核对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还应对联合协议是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义务和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各方金额占比进行审查。
3.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截止时间: *** 13:30。
4.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提交文件及证明材料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密封提交实物件,并携带数字认证证书经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解密报价表,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提交和解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表与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不一致的,以现场解密的报价表为准。
6.政府采购的信息在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响应文件应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7.提交份数:4 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2.凡与本次公告相关的事项,详见本公告或向 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
3.除特殊说明,本公告所指时间为北京时间,所指日数为日历天数。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