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辖区“整街坊靓化”工程先行项目示范区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且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工程名称:二里岗街道办事处辖区“整街坊靓化”工程先行项目示范区项目

2.2招标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

2.3建设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2.4、预算金额:1674.83万元

2.5、招标编号:管招采[2018]73号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6工期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保修期:3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凤凰路街道绿化、靓化改造提升

第二标段:货站北街街道绿化、靓化改造提升

第三标段:凤凰路社区19号、21号院改造提升

第四标段:杨庄街、南仓街街道靓化改造提升;货站北街8号院、72号院、67号院、陇海路10号院、城东路23号院、27号院、28号院、29号院、88号院、凤凰路28号院、29号院、36号院、37号院、46号院、59号院。

2.10、供应商最多可报2个标段,最多只能中1个(若供应商在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最高时,推荐中标金额较大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在推选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的纳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第一、二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3、第三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4、第四标段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三证合一者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工程 *** 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没有在建项目;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开具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投标单位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的相关信用查询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完整的报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如若属于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需提供清单或证明材料)。

五、报名须知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1116日至2018年1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报名。

5.2、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备注:投标人应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有权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116日至2018年11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单位(现金缴纳,售后概不退还)

6.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1269:30

7.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2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管城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货站街98号

联系人:牛老师            

电话:0371 6712 09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中心1号楼四楼B410室

联系人:牛女士

电话:

邮箱:jsdzhn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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