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一期安置点公厕、活动室及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一期安置点公厕、活动室及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砚山县维摩彝族乡人民政府一期安置点公厕、活动室及景观绿化附属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YSJYZC(磋)2018-147

2.3采购内容:一期安置点公厕、活动室及景观绿化附属工程(本次采购项目只为一个标段,内容不能进行拆分)

2.4工期承诺:60日内(以实际开、竣工期为准)

2.5质量保证: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人民币193.967317万元

2.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2017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7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屏)。

4.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5供应商需出具近三年内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书面承诺;(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文件《关于请衔接相关单位统一查询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用记录事项的紧急通知》(云劳监局【2018】7号),原“无拖  欠工资证明”更名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查询函的方式,在发成交通知书前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磋商申请资格或成交资格。

4.6若为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查询截图,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 )”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4.7开户许可证;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8年1119日至2018年1123(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见5.2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必须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时进行)(未通过两种报名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

    现场报名:报名须公司员工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鲜章复印件(自行整理顺序统一装订,否则拒收资料):

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应是其在职员工,提供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4)拟任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考核证件(需证企相符);

5)近三年内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书面承诺;

6)若为省外施工企业,需提供“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查询截图,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 )”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网络报名方式

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查找到该项目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s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

注:如果供应商之前已经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无需重复办理,可直接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sggzy.cn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5.2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sggzy.cn/)报名后,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文山州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含询价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供应商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sggzy.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孙志平)。

5.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光盘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日15时00分,地点为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光盘(格式为*.ZCTBJ),视为未按要求提交,采购人不予受理。

6.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sggzy.cn/zfcg-tb,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网上递交响应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响应文件的电子光盘,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电子光盘),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6.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光盘)与电子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只递交光盘或只递交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6.5该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注:请供应商务必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开标会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 *** 0日15时00分

7.2开标地点: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8. 磋商保证金

8.1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

8.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磋商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8.3到帐截止时间: *** 0日15时00分

8.4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砚山县支行

8.6银行帐号:2506062529021951020

8.7保证金查询电话:08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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