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满铁图书馆地块(满铁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及附属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3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满铁图书馆地块(满铁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及附属工程。
2.2 项目概况:满铁图书馆位于人民大街以东,塘沽胡同以西,天津路以西,青岛路以北;始建于1931年,地上一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原有功能主要为图书馆,设有一般阅览室、儿童阅览室;后经电影院使用,直至和平大戏院租借使用至今。本工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本次修缮主要以修复为主,还原建筑本色。
2.3 招标范围: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满铁图书馆地块(满铁图书馆旧址)保护修缮及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全部内容),项目投资180.1051万元。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650号。
2.5 计划工期: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6月23日,总工期 *** 。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近三年(2015-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且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投标申请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取消投标资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文物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管理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文物部门核发的职称证或岗位证,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6日至2018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1份)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携带上述材料及报名成功后的回执,到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07室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含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自行支付手续费(邮费)。招标人在收到报名单位详细邮寄信息后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17日13时30分整。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农大路3777号
联系人:王柏东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
联系人:辛华军、于玲利
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处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