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中医重点专科大楼项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闽北中医重点专科大楼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7010701100017001)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凡涉及北裙楼地上7”均修改为:“北裙楼地上6

二、招标文件P10页招标代理机构电话修改为:

三、招标文件P54页“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增加下列内容: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27/28

27.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

28.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

依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内容应当满足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第六条、第七条规定。”

    四、重要提示:招标文件P56页第22.2条款“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为固化模板,招标文件在P255页通用本补正数表序号1对“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进行补正。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五、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标人:福建省南平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期: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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