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蕉城区好西乡游客服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宁区发改投{2018}12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好西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好西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东山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旅游服务中心一座,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主要包括游客接待中心和游客换乘中心及100个停车位的标准停车场一个。配套建设水、电、气及景观、路灯、雨污工程等基础设施。招标预算价10417332元(注:工程费用最终以财审价为准,中标价依据财审价进行调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结构、装饰、安装、消防水池、土方及附属安装等,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程、民用建筑工程(3)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层数少于 25层,高度低于 100米,单跨小于 30 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41733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18年12月底完成主体工程80%,2019年3月主体及附属工程完工,2019年5月完成室内装修并竣工验收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17 09:00:002018年1122 9: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211 09: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 12 11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好西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洋中镇 ,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财富广场C区,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张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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