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已由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 以 马发改经信规划【2015】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马边彝族自治县禾丰国有资产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补助、县财政自筹及银行融资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马边彝族自治县禾丰国有资产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马边彝族自治县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马发改经信规划【2015】11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205007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马边彝族自治县建设乡。 2.2建设规模:马边彝族自治县东建路改建工程全长6.85公里,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KM/h,路基宽6.5-7.5米,路面宽度5.5-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2015年至今已完成1个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络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 至 *** 23:59:59,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00 ,地点为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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