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下党乡碑坑传统村落服务中心景观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寿发改审批【20187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寿宁县下党乡碑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寿宁县下党乡碑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寿宁县下党乡碑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113656(220000元暂列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11365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620181121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一天的17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肆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宁德市建筑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下党乡碑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寿宁县下党乡碑坑村

电话: ***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德市盈丰佳园5502

电话: ***

联系人: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

联系电话:40085033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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