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小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项目--抗震支架系统(暂估价)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小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项目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抗震支架系统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1619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429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洪雅县洪川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7368.54m2,包括底部商业用房、上部住宅楼、地下停车场、其它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总投资:38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抗震支架系统采购与安装(包括:方案设计、支架制作、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7企业自筹和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

2.8 本项目最高限价: 300 万元(包括:方案设计、支架制作、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

2.9 标段划分:抗震支架系统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1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至少具有一个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18日至20180723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密匙报名

4.2 投标人在报名后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8080930分,地点为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业银行8)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并同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雅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176

编:612360

联系人:张先生

话:

真: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1602

编:610017

联系人:李女士

话:

真: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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