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小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项目--抗震支架系统(暂估价)采购与安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小南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项目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6】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抗震支架系统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洪发改【2016】19号文)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6042900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洪雅县洪川镇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7368.54m2,包括底部商业用房、上部住宅楼、地下停车场、其它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总投资:38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抗震支架系统采购与安装(包括:方案设计、支架制作、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 2.5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上级灾后重建专项补助资金。 2.8 本项目最高限价: 300 万元(包括:方案设计、支架制作、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通过相关部门验收等)。 2.9 标段划分:抗震支架系统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不含),至少具有一个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3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的。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8日至2018年07月23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凭CA密匙报名。 4.2 投标人在报名后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8月08日09时30分,地点为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业银行8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并同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洪雅县城投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176号 邮编:61236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3栋1602 邮编:610017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帐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