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晋龙湖农招标【201819

1.    招标条件

经批准,受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民委员会、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民委员会委托,决定对龙湖镇衙口村三座公厕及南浔村两座公厕工程实施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龙湖镇衙口村、南浔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88.480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含括土建、安装及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投标人为省外建筑施工企业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由 *** 注册建造师(不含 *** 注册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注: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应根据《关于开展 *** 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753号)要求执行,要求如下:

12017915日前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8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916日后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

2)提交申报材料时,执业证书有效期尚未到期的人员,可向省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领《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用于工程项目投标。具体办法参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建设类人员执业注册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15274号)。

3.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不要求 。

3.4.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6. 根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筑工程责任主体诚信红黑榜制度的通知》(晋建综[2015]26号文)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榜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市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 11162018 1121(工作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下午1500分至1730分止,持报名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百捷中央公园首府12702室,联系人:小刘,联系电话:】报名并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00 元(图纸另计),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 叁万伍仟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11301430,提交地点: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大院食堂二楼会议室;开标会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晋江市人民政府http://www.jinjiang.gov.cn/、晋江市龙湖镇人民政府事务公开栏、龙湖镇衙口村、南浔村公开栏上发布。

9.     监管部门:

部门或机构名称:晋江市龙湖镇纪委办

    点:    晋江市龙湖镇        ­

监督电话:   05958522012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民委员会、晋江市龙湖镇南浔村民委员会;

地址:   晋江市龙湖镇衙口村、南浔村、 

电话:            施先生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起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池店镇桥南片区百捷中央公园首府12702室;

    电话: 

    联系人:   小刘  

公告日期: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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