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及幕墙项目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6]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565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1667m2,建筑幕墙高度85.85米,玻璃幕墙面积7100平方米,石材幕墙13000平方米,金属幕墙30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3205011612200111005001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及幕墙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667m2,建筑幕墙高度85.85米,玻璃幕墙面积7100平方米,石材幕墙13000平方米,金属幕墙3000平方米5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 *** ]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 ])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外装饰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的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15年11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则不予认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 ] 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即装饰装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成员方。(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至 ***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7.其它明确事项7.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 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详见 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 B 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3.2;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外装饰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的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15年11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则不予认可);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2 其它要求 (一)投标单位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中的内容及涉及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内容中的企业类似业绩、获奖证明(“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获奖证明材料除外)的认定以"投标人业绩库"中公示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关于新系统投标人业绩库的操作问题详见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 (四)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 C 类及以下和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五)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七)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按得分顺序确定前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出现第 9 名分值相同的情况,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抽取第九名。 一、评分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企业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最高24分) 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市优工程得 3 分/项; 省优工程得 4 分/项; 国优工程得 5 分/项;(国优指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二)企业信誉(最高6分)企业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个得 2 分,最高 6 分,没有不得分; (三)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针对评委会现场确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二题,每题 10 分(最高 20 分);优:10 分、良:8 分、中 6 分、差:4 分、无:0 分。 二、说明: (一)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二)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企业获得的奖项,以有关部门颁发的批文或证书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三)有效期:市级一年、省级二年、国家级奖项三年。(以文件或证书的日期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四)类似工程定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或外装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质量为合格; (五)评分业绩仅联合体主体单位进行考核。 7.4本次资格预审对其他人员不作到场要求,但对所报项目经理(仅为联合体牵头方)答辩到场要求如下: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经理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所报项目经理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项目经理答辩。 7.5本项目招标范围:幕墙、室内装饰等。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 、http://www.sz-mtr.com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405室地 址: 邮 编:215004邮 编: 联 系 人:陈莉联 系 人: 电 话 *** 0电 话: 传 真 *** 1传 真: 电 子 邮 件:3087187381@qq.com电 子 邮 件: 网 址:网 址: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及幕墙项目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已由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6]1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565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31667m2,建筑幕墙高度85.85米,玻璃幕墙面积7100平方米,石材幕墙13000平方米,金属幕墙3000平方米 标段划分: 3205011612200111005001苏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档案中心及公安轨道应急指挥中心工程装饰装修及幕墙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667m2,建筑幕墙高度85.85米,玻璃幕墙面积7100平方米,石材幕墙13000平方米,金属幕墙3000平方米51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 *** ]或者[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 ])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外装饰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的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15年11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则不予认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必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 *** ] 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资质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即装饰装修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副经理必须注册在联合体成员方。(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至 ***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7.其它明确事项7.1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 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详见 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 B 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3.2;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以 3 年内承担过的公共建筑幕墙工程或外装饰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的工程,质量为合格,时限为2015年11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至少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则不予认可);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2 其它要求 (一)投标单位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二)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中的内容及涉及资格预审优选评分内容中的企业类似业绩、获奖证明(“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获奖证明材料除外)的认定以"投标人业绩库"中公示的投标人业绩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录入工作。(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关于新系统投标人业绩库的操作问题详见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 (四)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 C 类及以下和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不良行为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五)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六)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七)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7.3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量化打分,按得分顺序确定前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出现第 9 名分值相同的情况,则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抽取第九名。 一、评分的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企业业绩(每一评分奖项限评两个工程项目)(最高24分) 承担的类似及以上工程获优质工程情况 市优工程得 3 分/项; 省优工程得 4 分/项; 国优工程得 5 分/项;(国优指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二)企业信誉(最高6分)企业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与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有一个得 2 分,最高 6 分,没有不得分; (三)项目负责人(联合体牵头方)针对评委会现场确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二题,每题 10 分(最高 20 分);优:10 分、良:8 分、中 6 分、差:4 分、无:0 分。 二、说明: (一)同一工程只计取最高级别的得分,不得重复记分; (二)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企业获得的奖项,以有关部门颁发的批文或证书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三)有效期:市级一年、省级二年、国家级奖项三年。(以文件或证书的日期为准,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时间为准); (四)类似工程定义: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幕墙工程或外装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质量为合格; (五)评分业绩仅联合体主体单位进行考核。 7.4本次资格预审对其他人员不作到场要求,但对所报项目经理(仅为联合体牵头方)答辩到场要求如下:投标申请人所报项目经理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所报项目经理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达资格预审现场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作为自动放弃项目经理答辩。 7.5本项目招标范围:幕墙、室内装饰等。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 、http://www.sz-mtr.com上发布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大厦1405室地 址: 邮 编:215004邮 编: 联 系 人:陈莉联 系 人: 电 话 *** 0电 话: 传 真 *** 1传 真: 电 子 邮 件:3087187381@qq.com电 子 邮 件: 网 址:网 址: 开 户 银 行:开 户 银 行: 账 号:账 号: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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