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都安县河东江滨公园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HDAG20182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河东江滨公园建设工程已由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都发改字[2018]2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业主为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þ设计、þ施工、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都安河东新区澄江东畔

建设规模:新建河东江滨公园,总面积77953.3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景观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118.62万元(设计费为:99.79 万元,工程建安工程费为:3018.83万元。

计划工期: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þ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87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12月至20197月。

2.2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勘察)、施工的总承包。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缴纳墙改押金(如有);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建筑面积内的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优化、修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防雷、抗震、消防、节能设计;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容。

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土建、装饰装修;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和双方确认的上述第2点设内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5)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6)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7)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与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质,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

3.2.4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 15830分至201811221730分前,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ggzy.hechi.gov.cn/gxhchy/login.aspx?type=2)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者,请于20181115830分至2018112217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ggzy.hechi.gov.cn/gxhchy/login.aspx?type=2)下载招标文件。

5.2本项目不收取电子投标服务费。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12 119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 13 号市政府左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 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 70% 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chi.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都安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785212359

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安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都安县安阳镇安阳大道8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2-4

铜鼓园写字楼八楼

    编:530700                       邮编:547000   

联 系 人:苏宝田                      联系人:廖工  

    话:07785212123          话: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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