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云阳县上坝乡龙凤村组级公路通畅工程(大湾路4组) 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以云交发[2018]161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云阳县交通委员会、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交发〔2017〕16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云阳县上坝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补助资金、“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其它资金、业主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市级补助资金57.78%、“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11.23%、其它资金20.6%、业主自筹资金10.39%,招标人为云阳县上坝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规模:硬化道路全长5.03公里,路面平均宽度为4.63米(含错车道)。最高限价为:2993770.00元。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云阳县上坝乡龙凤村组级公路通畅工程(大湾路4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范围。
2.6 分包情况:不允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 “ 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203.93.109.52:8088/gl)”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起,在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采购与招投标)网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7 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采购与招投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云阳县上坝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阳县上坝乡 在云地址: 云阳县云江大道926号
邮政编码:404500 邮政编码: 404500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 系 人: 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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