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B-4-SG-18064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4458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高架段轨道工程施工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 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架段轨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浙江省宁波市。

   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6.172km,其中地下线24.675km,高架线11.194km,过渡段0.3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9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设慈城停车场和东钱湖车辆段。

本次施工招标为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高架段正线(含配线)、慈城停车场出入场线轨道工程以及慈城停车场内部轨道工程施工。

以上对工程的描述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总投资 :约 / 万元。

   期:2018年12月25 - *** ,431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围: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高架段轨道工程施工,具体范围如下:

(一)轨道工程:

1)正线:里程SK0+000.000~SK11+194.206(XK0+000.000~XK11+193.556);

2)配线:慈城站站前设单渡线,官山河站设交叉渡线、奥体中心站设停车线;

3)慈城停车场出入场线:里程DR1K0+000.000~DR1K1+093.958、DC1K0+000.000~DC1K1+098.530;

4)慈城停车场:共14条股道,合计铺轨长度5412.43m,包括7号单开道岔17组、交叉渡线1组。

(二)高架桥防水工程:4号线工程高架桥面防水工程。

以上施工内容的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投标人资质条件”中的3.1.1、3.1.3项规定和“3.5其他要求”中第3.5.1项规定,且满足“3.4信誉要求”的规定。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铁路工程 专业 *** 建造师执业资格。

3.3.2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4 ①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土建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出生日期不早于 *** ;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当具有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与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轨道交通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内的土建类别的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在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系统审核通过。(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2拟派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17:00。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 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800000 元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5871214700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1210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 *** 8 *** 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12 13 0930 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人:孔常艳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人:施琪嵘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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