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 4201A220181112116P | |||||||
报建名称: | 湖溪河综合治理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811141717503495 | |||||||
招标项目名称: | 湖溪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汪成庆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联系人: | 熊俊宁 | 招标联系电话: | ***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是否电子标: | 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工程地点: | 武汉市 | ||||||||
招标类别: | 工程施工招标 | ||||||||
招标内容: | 其他施工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1)初期雨水调蓄池及处理工程:含初雨调蓄池及初期雨水处理厂的建设;(2)河道工程:含拓宽改造、清淤工程;(3)湖溪河前端处理工程;(4)桥梁工程:含拆建3座、新建1座;(5)湖溪河沿线污水管道改造及排口截污工程;(6)活水循环工程;(7)玉兰路截污工程;(8)湖溪河生态修复工程;(9)岸线景观绿化工程;(10)东九湖景观绿化工程、栈桥;(11)东九湖生态工程;(12)水质监测工程。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55097.49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18】169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55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确保市级优质工程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 18:20 ~ *** 18:20 | ||||||||
投资总额(万元): | 55097.49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1号研发楼B座12楼)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 10: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民之家3楼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 10:00 ~ *** 10: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 10:00 | ||||||||
评标办法: | 城建重点工程 | ||||||||
公告状态: | 报名中 | ||||||||
其他要求: | 一、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参加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所列证件的原件及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以下资料需一次性提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二代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须是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职称证书、毕业证、劳动合同及其二代身份证; 4、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证及其二代身份证; 6、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和预算员的相应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预算员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7、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无不良行为的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的承诺书; 8、提供企业2015年10月-2018年10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3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或水利工程)至少一个,业绩网上可查,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9、提供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二、在全国范围内、武汉建设信息网、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内有相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公示有不良行为的投标申请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工程不受理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相互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申请人报名,一经查实,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备注: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本工程实行重点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资格预审洽谈对象不少于7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