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HJJ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9JT-448006001

 

1. 招标条件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1598号)文批准建设,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路面、交安、机电工程及环保景观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5]31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交通函[2018]135号文确认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项目法人为湖北交投洪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和养护管理。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洪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项目起自洪湖新滩,与汉洪高速公路东荆河大桥对接,经大同湖、老湾、乌林、新堤、螺山、白螺,止于监利市柘木乡赖家村,设柘木互通与随州至岳阳高速公路,全长94.79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共设桥梁48081.22/93座,在新滩、大同湖、洪湖、螺山、柘木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至监利高速公路洪湖至监利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作。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1-1

 

 

 

 

1-1  标段划分表

标段

起讫桩号

主线里程(km)

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

HJJA-1

K0+000K58+665

58.665

标段范围内防撞护栏、隔离栅、大型标志牌、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

预计开工日期为:201812,预计工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最多只能被授予1个标段,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投标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已列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和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1116日至2018112024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分,地点:             

6.2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21009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9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901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人:湖北交投洪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写字楼3

    人:曾先生

     话: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

邮政编码:430030

人:胡先生

    话:

    真:

中南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HJJA-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安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 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最低要求

HJJA-1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

2)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平均营业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投标人2015年、2016年、2017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HJJA-1

5年内曾独立完成过3条单个标段里程达30km国内新建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且均应同时包括防撞护栏、隔离栅、标志标线工程内容。

注:1、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工程分包业绩以及BTBOTBOOTBOT+EPC等投资人与施工一体化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最低业绩要求。

4、“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3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HJJA-1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未被列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17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且信用等级评定为D的单位,且也未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17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信用等级评定为D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黑名单,且未出现按照联合惩戒的要求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情况。

注: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诉讼和履约承诺书、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截屏资料(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申请人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HJJA-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小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高级工程师,近5年担任过1个里程长度不小于30km的新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是指工程交工验收的时间从20131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可以根据投标人在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对被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酌情给予允许多个标段投标或中标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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