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2017年度生态村环境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2017年度生态村环境治理项目已由鄂财建发【20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通山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通山县厦铺镇、通羊镇、燕厦乡、洪港镇、大路乡、楠林桥镇、大畈镇、慈口乡、闯王镇、九宫山镇等十个乡镇。
2.2投资总金额约为460万元。
2.3计划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村庄绿化、硬化、生活污水治理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第1标段为:燕夏乡甘港村、洪港镇江源村、大路乡坳上焦村、大路乡寺下村、楠林镇石门村八组生态村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投资额:955556.54元;
第2标段为:夏铺镇西湖村(大梁、藕塘、西湖、留田);夏铺双河村;夏铺竹林村双木冯;通羊镇新塘下村五组生态村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投资额:1449240.83元;
第3标段为:大畈镇隐水村;慈口乡慈口村;大畈镇高坑村-建筑工程;闯王镇彭家洞村生态村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投资额:1145366.08元;
第4标段为:九宫山镇南城村、九宫山镇横石潭村、九宫山镇程许村坑口、富有村坪头曹生态村环境治理项目,工程投资额:1076825.0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3.3投标单位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址:http://59.175.169.110/web/Index.aspx#)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且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为《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投标企业法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需全程参与交易过程。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所有提供原件资料真实有效,不得造假,现场检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Http://www.tsztb.com/),具体操作参见《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会员的公告》。
4.2完成会员注册后,投标人登陆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 上午9:00至 *** 16:30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必须明确所投标段,未明确所投标段的或者网上报名的标段与现场提交投标的标段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3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直接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未按规定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为 *** 9时00分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香城都市报》、《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山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联系方式 ***
通山县环境保护局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链接:http://www.tsztb.com/PMNotice/Detail/1228 责任编辑:舒灿琴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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