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JAG2018533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交通【201867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位于西江贵港航运枢纽至梧州界首河段,其中小壬滩航道整治工程位于桂平枢纽库区贵港至桂平航道段内,下游距离桂平枢纽71.5公里,上游距离贵港水文站31公里,距离贵港枢纽37公里。

建设规模及内容: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建设内河3000吨级航道290.5公里,从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至梧州界首,满足通航3000吨级内河船舶、两排一列式一顶2×3000吨级及一顶2×2000吨级顶推船队通航,航道主尺度为4.1米×90米×670米(水深×航道宽度×弯曲半径)。一期工程实施贵港至长洲枢纽段266.5公里库区航道,二期工程实施长洲枢纽至界首24公里天然航道。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航标及配套工程等,全线共整治整治滩险27处、局部浅点17处等。其中小壬滩航道整治工程航道整治里程5km,施工区域总长约1.33km,炸礁工程量70383m3,疏浚工程量11798 m3

招标范围: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工程小壬滩航道整治工程施工。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9个月

本招标项目主要工程量:疏浚工程11798立方米,水下炸礁约70383立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条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

3)业绩要求:2010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施工完成过1项2000吨级(含)以上内河航道工程水下炸礁工程量不低于5m3航道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等。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或责令整改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通报;具备有效期内的ISO系列认证证书(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三证齐全)。

②没有“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中标人,如在签约之前有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年来( ***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从事内河航道工程或水下炸礁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6)其他要求

A、其他人员要求:

①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1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近年来( ***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从事内河航道工程或水下炸礁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验;

    ②质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

计划统计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计划统计工作3年以上;

安全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财务负责人:1人,会计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从事工程财务工作3年以上;

测量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负责工程测量工作3年以上;

爆破工程技术员:1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水下爆破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历

专职资料员:1人,初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经验

B、船机设备要求

投标人投入的主要施工船舶基本配备要求内河钻机船、内河挖泥船均不少于1艘。并且

    ①每艘钻机船最低配置4台钻机及其配套的船机设备;

②抓斗挖泥船斗容1.5m³以上,铲斗或反铲挖泥船斗容1m³以上;

③施工船舶必须提供有效的船舶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的复印件,并标明船舶目前所在地,如为租赁须同时出具租赁协议书原件(同一艘船舶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租用;如出现多家投标人租用同一船机设备,则同时租用同一船机设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该船机设备处理);要求附钻机船及挖泥船船舶检验证书相片页(正本需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不附船舶相片者将视为不满足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凡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15日至20181121(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xzbtb.cn),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规定的流程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有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   

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按以下方式获取: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gxzbtb.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2710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15 分至 10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将于开标三天前在中心网站及当天的中心电子显示屏上公布)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www.gxdo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xzbtb.cn)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规定,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67号广西交通运输厅办公大楼12楼

邮编:530012   电话 ***  2841511   传真 ***

电子邮箱:gxghjjjk@163.com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邮编:530022

电话: ***   *** 传真:

电子邮箱:250017016@qq.com

联系人:

9.招投标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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