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港洪湖新堤港区综合码头工程及荆州港洪湖港区(新堤、燕窝、龙口、螺山)砂石集并中心工程总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码:HBZX-201805JT-052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州港洪湖新堤港区综合码头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荆州港洪湖新堤港区综合码头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交通(2010)1611号)批准建设,荆州港洪湖港区(新堤、燕窝、龙口、螺山)砂石集并中心工程已通过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017-42 *** -152243)备案,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洪湖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银行贷款比例为75%。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洪湖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荆州港洪湖新堤港区综合码头工程及荆州港洪湖港区(新堤、燕窝)砂石集并点的总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本公告后附件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9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楼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3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代表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若为法定代表人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供招标人查验(上述材料均为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交投洪湖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洪湖市新堤办事处复兴路15号 地 址: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 编:433200 邮 编:430000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人:邹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1、注册资本金额以营业执照注明的为准,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各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要求的指标。如无上述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的工程内容,发包人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将不考虑该项目。 2、业绩的时间认定: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时间为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1、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如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以裁判日期为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文件发售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之间日期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屏。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在本表后应附有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以及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3、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由项目业主出具合同或交竣工证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本条与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条为准。 附录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本表仅作为进场验收的依据。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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