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港大厦部分楼层装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1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兴港大厦部分楼层装修项目建筑面积:2944 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兴港大厦6层、9层、10层、11层装饰工程及配套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中型装修装饰工程造价1000~100万元, *** 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10141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9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00:00 *** 17:3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2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9020902800024001,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②银行保函形式。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的宁德市建筑企业。(注:银行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等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5]29号规定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中路7号,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wcl2598333@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乾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西路(东方医院旁)美加美楼上三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qs0593@1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余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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