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各村宣传阵地建设(维修)项目项目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受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委托,拟对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各村宣传阵地建设(维修)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建安华竞磋(工程)2018-028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各村宣传阵地建设(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726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具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 *** 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省外供应商须提供进青登记相关证明材料;
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文书裁判网查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 内)。
公告发布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40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16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 14:30
开标时间
*** 14: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16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中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14号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三路7号金安大厦16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收款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0606201000115124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同时发布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西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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