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精准扶贫项目(一标段)二次已经由温发改援疆【2018】3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宿县吐木秀克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精准扶贫项目(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9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温宿县吐木秀克镇曲达村内 2.工程规模: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其中值班室38平方米,水冲厕所51.59平方米,卫生室122平方米,砖混结构,地上一层;文化礼堂600平方米,地上一层,轻钢结构);新建卫星工厂配套设施;庭院种植及附属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提交投标报名资料: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安考证,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 到 ***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招投标科办公室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阿克苏市环东路名人空中花园B座603室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内容: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与资质证书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必须参加开标会,不到场的视同放弃投标。开标时提交如下证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安全生产合格证副本原件(或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示的资质年审证明原件)。疆外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 ②、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③、本工程拟派建造师的有效的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安全培训合格证原件(超过有效期的执业证书需附相关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所提供的证书原件应与报名的建造师相符,并且与到场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 ④、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⑤提交乙方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和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各一式三份,再由甲方盖章签定。⑥施工企业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各类资质(资格)均以“新疆建设云”信息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和温宿县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