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食堂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2018-X-1088
2.询价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⑴工程概括: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食堂装修改造
3.采购概算金额:小写:¥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
4.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⑵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⑶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请供应商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欢迎符合上述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到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7.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⑴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⑵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⑶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均可);
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⑸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⑹供应商需提供 “信用中国”、“信用甘肃”、“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第1-8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并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者概不接待。
8.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询价时间及地点:
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时间:2018年11月15日14:30时-14:50时,逾期不予受理。
询价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15日15:00时,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五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受理。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潘涛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讴 联系电话: ***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春润苑11号楼1-105室
10.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6625 0108 0191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营业部
缴纳方式: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金额:
小写:¥55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
备注: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16:00前。
⑴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保证金。
⑵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且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报名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转账、汇款时须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可简写)、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2.是否为PPP:否
甘肃天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