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24-1800U62N3348
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穗莞深城际轨道交通琶洲支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8〕13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穗莞深城际琶洲支线初步设计的函》(粤发改交通函〔2018〕43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出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出资5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从广佛环线琶洲站引出,经广州大学城、化龙镇,至莲花站与佛莞城际接轨。项目批复初步设计概算70.47亿元,项目总工期5年。
(1)琶洲站(不含)至莲花站(含),正线里程范围DK0+000(=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DK17+292)~DK17+613.916(=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28.308),左线全长17.621km,右线终点YDK17+793.622(=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46.257),右线全长17.798km,新设大学城东站、化龙站。
(2)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工程。
2.2 主要技术标准:
正线数目:双线;
设计速度:160km/h;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1500m,困难地段1300m;
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30‰;
正线线间距:4.0m;
动车组类型和编组辆数:CRH6型、8辆编组;
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
列控方式:CTCS-2+ATO自动控制系统;
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个月,其中施工工期57个月,联合调试期及试运行3个月。
2.4 招标范围:
琶洲站(不含)至莲花站(含同步实施工程),正线里程范围DK0+000(=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DK17+292)~DK17+613.916(=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28.308),左线全长17.621km,右线终点YDK17+793.622(=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46.257),右线全长17.798km。包括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工程。以上范围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铁科法〔2017〕30号)综合概算章节表对应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含改移道路、交通疏解及因地方政府要求同步实施的相关工程,改移河道及沟渠,“三电”迁改(包括全部电力线路设施的迁改,全部通信线路设施的迁改和防护工程),燃油气及给排水管道迁改、油气管道电磁防干扰,临时用地及复垦);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梁;第四章隧道及明洞;第五章轨道(含线路备料);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含中心接入、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费用);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含中心接入、备品备件费用及仪器仪表费用);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它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总承包风险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为PZH-1标、PZH-2标。
PZH-1标:
琶洲站(不含)至新造竖井(不含)[里程范围DK0+000(=广佛环线广州南至白云机场段DK17+292)~DK8+585]站前工程,大学城东站车站结构工程,全线站房装修及安装工程、四电集成(含独立四电房屋)和铺轨铺岔工程,具体为: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DK0+000~DK8+585里程范围内“三电”迁改(包括电力、通信线路设施的迁改和防护工程),燃油气及给排水管道迁改、油气管道电磁防干扰,改移道路、交通疏解及因地方政府要求同步实施的相关工程,改移河道及沟渠,临时用地及复垦];第二章路基(站场土石方及路基附属工程);第四章隧道及明洞(含全线隧道照明及通风);第五章轨道[含全线铺轨铺岔(含道岔区道床和岔枕及线路标志)、DK0+000~DK8+585里程范围内双块式轨枕预制(或外购)及铺设、轨道精调(DK0+000~DK8+585里程范围内静态验收前轨道调整及全线静态验收后轨道调整)、用地界桩及铁路安全保护区相关标识)];第六章全线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不含新造竖井至莲花段综合接地);第七章全线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全线车站建筑装饰及安装工程、全线生产生活房屋及配套设施、大学城东站车站结构(含车站防雷接地)];第九章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全线站场机械设备、工务设备、其他建筑及设备(不含化龙站人防门),DK0+000~DK8+585里程范围内给排水工程、站场附属工程(含化龙站通站道路路面工程)];第十章大临工程及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它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总承包风险费)。
PZH-2标:
(1)新造竖井(含)至莲花站(含)[里程范围DK8+585~DK17+613.916(=佛莞城际广州南至望洪段DK22+928.308)]站前工程,化龙站车站结构工程,具体为: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DK8+585~DK17+613.916里程范围内“三电”迁改(包括电力、通信线路设施的迁改和防护工程),燃油气及给排水管道迁改、油气管道电磁防干扰,改移道路、交通疏解及因地方政府要求同步实施的相关工程,改移河道及沟渠,临时用地及复垦];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不含照明及通风);第五章轨道[DK8+585~DK17+613.916里程范围内双块式轨枕预制(或外购)及铺设、轨道精调(静态验收前轨道调整)、用地界桩及铁路安全保护区相关标识,不含铺轨铺岔及线路标志];第六章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综合接地);第八章房屋[化龙站车站结构(含车站防雷接地)];第九章其它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给排水工程、站场附属工程(不含化龙站通站道路路面工程)、其他建筑及设备(化龙站人防门)];第十章大临工程及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它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总承包风险费)。
(2)莲花站同步实施及预留南延全部工程[预留南延工程里程范围:佛莞城际左线DK22+928.309(=琶洲支线左线终点DK17+613.916)~佛莞城际DK24+325,佛莞城际右线DK22+946.257(=琶洲支线右线终点DK17+793.622)~佛莞城际DK24+325]。
其余详见公告附件1“项目概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1.1 基本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或公路或市政公用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1.2资质要求
PZH-1标:
独立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
①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之一;
②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第①项资质,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具备上述第②项资质,其他成员(如有)应具备铁路施工总承包 *** 资质或公路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5家(含牵头人),工区划分不超过4个。
PZH-2标:
独立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之一。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上述资质,联合体成员应具备铁路施工总承包 *** 资质或公路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工区划分不超过3个。
3.1.3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1500亿元。
3.1.4业绩要求:
2013年12月-2018年12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以下类似业绩:铁路客运专线或城际轨道或城市轨道站前工程施工不少于2项;采用盾构设备(直径D≥6.2米)施工的隧道工程施工不少于1项;深度H≥12米且长度L≥200米的深基坑工程施工不少于1项;铁路客运专线或城际轨道或城市轨道工程无砟轨道施工不少于1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满足上述3.1.2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承揽施工范围,各成员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出本身资质范围,且具有与拟承揽的施工任务相同或类似的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信用评价综合得分需超过1.5分(含)才能通过资审。投标人信用评价综合得分计算方法见招标公告附件《珠三角城际轨道公司关于印发<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珠三角城际安〔2017〕341号)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施工企业集团总公司(或股份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牵头人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综合得分计算,只计算联合体成员得分。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 月7 日至2018年11 月13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持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申请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按标段分别提供,一式两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2 月 19 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2 月 19 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学术报告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等媒体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7.3 投标人报名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方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4楼
邮编:510308
联系人:刘明
电话:020-61355156
传真:020-6135522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邮编:510080
联系人:孔繁钊 彭柏林 丛伟
电话:020-37860725、37860721
传真:020-37658150
9.公告附件(附后)
附件1:项目概况
附件2:《珠三角城际轨道公司关于印发<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珠三角城际安〔2017〕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