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干线公路标识标志牌更新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宁夏干线公路标识标志牌更新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8]4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服务(第一、二、七、八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干线公路标识标志牌更新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夏境内。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涉及路网调整后国省干线标识标牌、里程碑及百米桩更新工程,其中国家高速涉及1176公里并更新标识标牌3203块,省级高速涉及273公里并更新标识标牌793块,普通国道涉及2062公里并更新标识标牌2578块,普通省道涉及2153公里并更新标识标牌1486块。以上工程量为预计工程量,实际工程量以图纸为主。

2.4 标段划分及主要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石嘴山分局辖养干线公路标识标志牌更新工程;

第二标段: 银川分局辖养高速公路标识标志牌更新工程;

第七标段: 监理本项目第一至第四施工标段;

第八标段: 监理本项目第五至第六施工标段。

2.5 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12个月。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个月以内;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交工验收之日起12个月。

2.6 评标办法:施工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监理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资格如下:

第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 资质,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应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名称、资质完全一致或与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称、资质完全一致。在近3年( *** — *** 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内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3个独立且单项中标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工程。业绩必须是在“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其考核指标以系统录入的信息为准。

第七、八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监理资质,在近5年内( *** 至 *** 1日)至少成功地完成过3个公路工程的施工监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允许对以上标段进行投标,施工标段每个投标人限中一个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的标段数超过允许中标的标段数时,推荐中标合同段时按以下原则确定:(1).推荐中标的标段以本次所有招标标段全部报价总和最低为原则;(2).组合的全部报价相等时,以信誉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誉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3.7 评标时先确定施工标段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时其监理服务标段不再进行评审,也不再进行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下午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391575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4.3 投标人成功报名后,请于 *** 至 *** ,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派人员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代理公司处领取施工图纸,逾期不予办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文件售后不退。需邮寄图纸的,请致电/函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汽车大世界对面,邮编750011)。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宁夏公路管理局

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济南市青年东路1号文教大厦10楼1016室

联系人

刘先生

张女士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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