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4线海原至西吉段(K210+937K211+980段)边坡滑塌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204线海原至西吉段(K210+937K211+980段)边坡滑塌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204线海原至西吉段公路滑塌处治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18]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车购税及自治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204线海原至西吉段(K210+937K211+980段)边坡滑塌综合治理工程

2.2工程地点:海原县

2.3工程概况:拟治理滑坡位于省道204线海原至西吉段公路海原县九彩乡附近,滑坡区域距离1920年海原大地震震中约50km,地形起伏大,地层破碎,地质情况复杂,为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滑坡处边坡最大挖方深度34m,滑坡相对高差为5080m,滑坡体积约3236m3,滑面深度1022m,属深层大型滑坡。滑坡采用抗滑桩进行处理,共设置85根抗滑桩,桩长2532m,桩间距56m,桩径采用3×2m3.6×2.4m,开挖土方约5.7m3 ,并实施滑坡段路基、路面工程。

2.4招标范围:省道204线海原至西吉段边坡滑塌综合治理

2.5计划工期:201812152019815,计27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双信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施工资质并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 *** 资质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上一年度(2017年)的货币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上一年度(2017年)流动比率大于1.0

企业业绩

要求投标人自20101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且该工程中至少包括完成20根或以上抗滑桩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实力。

企业信誉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http://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151月以来)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岩土工程或路桥或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岩土工程、路桥或土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取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施工资质(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独立企业(事业)法人资格,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 *** 资质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成员单位只允许承担本项目工程路基、路面施工任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81023日(节假日或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 1023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投标人办理CA锁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3投标人成功报名后,投标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人应于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缴纳购买文件相关费用,投标确认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无法缴纳相关费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标书费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派人员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809室领取电子版图纸(光盘)。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3室开具购买文件的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时请携带开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与201810251030在海原县泰丰饭店集中组织现场考察,逾期未到达指定地点的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18900分,投标人应与当日9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为银川市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75

    编:750011

人:穆先生

    话: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0181018

 

 

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签于  ***  16: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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