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香榭湖东停车场项目的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香榭湖东停车场项目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兴市香榭湖东停车场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泰兴市文江南路东侧、丹霞路南侧
(2)规模:工程造价约880万元
(3)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1月12日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的道路、绿化、电气、弱电、给排水、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对应日支付总价的30%,余款经市审计部门审计后在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对应日支付。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 ](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 *** ](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6)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标联合体投标。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0月22日 0:00时起,至2018年10月27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zzbtb.com)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
招标人: | |
地址: | 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
联系人: 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13室 |
联系人: | |
电话: | |
日期: | 2018年10月18日 |
本过程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