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南滨江景观带一期拆迁安置地工程(A地块)设计(重)
招标第1 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aztb.com)上发布第 1 号补充文件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瑞安江南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8年10月19日
第1 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P6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7.1点“定标资料的组成”和P29第四章“定标办法”第2点第4条“定标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原为: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投标人在瑞纳税证明:须提供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站(网站(etax.zjds.gov.cn))“完税证明办理”系统内的2016年度、2017年度纳税证明(包括地方税费和国家税费)(如有)
③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瑞承接项目所获奖项(如有)
④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瑞承接项目的业主评价(如有)
⑤“瑞安市百强诚信企业”证明(瑞政办[2018]126号文件)(如有)
注:1、以上材料应在定标资料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序号①、③、④原件核对,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现均更改为: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②投标价格(须与商务标中投标报价一致);
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提供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等级相关证明(如有);
④投标人在瑞纳税证明:提供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站(etax.zjds.gov.cn)“完税证明办理”系统内的2016年度、2017年度纳税证明(包括地方税费和国家税费)(如有);
⑤2015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个合同地上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面积)的小区住宅类工程(含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提供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如有);
⑥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所获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或者获奖证明(如有);
⑦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⑧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1)、以上材料应在定标资料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序号①、③、⑤、⑥原件核对,供定标委员会参考。
2、凡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