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国道清港连接线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第一号补充文件
致资格预审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玉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第一号补充文件,本补充文件是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资格预审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人仔细阅读本补充文件及资格预审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资格预审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一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如资格预审申请人采用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均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名称;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经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双方分别加盖单位章,并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余内容(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并加盖单位章、签字,不得使用签字章或法人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逐页盖章并签字(本页已有盖章、签字的除外)。
注: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收到本补充文件后24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的形式将经申请人盖章的收悉函发给招标人,传真号码:,邮箱:865828361@qq.com。
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玉环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监管单位: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