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一、 |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活水通道工程一期工程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盐发改审[2018]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活水通道一期工程通榆河活水通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盐都区境内 | |||||||||||||||||||||||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 | |||||||||||||||||||||||
4.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 | |||||||||||||||||||||||
5.工程规模:主要内容为活水管道管径DN1600-DN2000(局部有管径为DN1400)管道总长度约为1.4千米,本工程投资额约219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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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其他要求: | |||||||||||||||||||||||
4.1 / | |||||||||||||||||||||||
4.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4.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 *** 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 *** 、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至少承担过管径φ1400mm及以上的给水管道工程施工业绩,其质量等级达合格及以上【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及设计三方单位共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投标人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以及其他方式提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一律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 |||||||||||||||||||||||
4.4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 |||||||||||||||||||||||
4.5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 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 |||||||||||||||||||||||
4.7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 |||||||||||||||||||||||
4.8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 |||||||||||||||||||||||
4.9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 |||||||||||||||||||||||
4.10 | |||||||||||||||||||||||
四、 | 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 至 ***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 |||||||||||||||||||||||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 |||||||||||||||||||||||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 |||||||||||||||||||||||
五、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 ||||||||||||||||||||||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 |||||||||||||||||||||||
六、 | 评标办法 | ||||||||||||||||||||||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省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 |||||||||||||||||||||||
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 |||||||||||||||||||||||
八、 | 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 ||||||||||||||||||||||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 |||||||||||||||||||||||
十、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王维忠 | 联 系 人: | 王志东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512581334@qq.com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招标文件文字部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