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善感乡周家寨美丽乡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补遗书 编号:(SCCZ-2018-122)补遗1 各投标人: 现对彭水县善感乡周家寨美丽乡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编号:SCCZ-2018-122)的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8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7.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结束之前将所有复印件的……,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修改为: 5.投标人须在开标会结束之前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截图、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除外)一次性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或未提交原件的,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2、原招标文件第8页33行至第9页7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备注: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投标人所在地政府或社保部门实施了取消在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上加盖鲜章的政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中必须含身份证号,社保号。”修改为: 备注:关于养老保险证明说明如下 ①以上各条投标人须提供的养老保险证明包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及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个人基础信息和缴费明细信息中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信息)复印件和社保个人查询密码及社保查询网址,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一人一表,要有拟派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社保个人编码,投标单位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中标或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络截图中参保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②投标人所在地政府或社保部门实施了取消在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上加盖鲜章的政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则可不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但必须提供当地政府或社保部门的发布的明确不再加盖红色公章内容相关政策文件的复印件或网上截图,否则将按否决投标处理,除上述情况以外的投标人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中必须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且只能为社保部门的印章,其他部门出具的无效,若是网上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未加盖社保部门的鲜章,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③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中必须含身份证号,社保号。 3、原招标文件另册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建筑工程部分园区铺装“表-09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 7 040303001001 混凝土垫层 100mm厚C20混凝土垫层 m3 1714.61       修改为: 7 040303001001 混凝土垫层 100mm厚C20混凝土垫层 m2 1714.61       4、本补遗是对原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补遗内容的部分,均按本次补遗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善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机构: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 重庆市移民局 二○一八年十月十九日20181018彭水县善感乡周家寨美丽乡村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补遗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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