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8-006541-1708-011s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码头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项目施工 已由 莱芜经济区 以 莱经开经审批【2018】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码头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码头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三)项目施工位于规划汶水大街以西、规划四路以北,建筑面积59424.95m2,合同估算价15000 ***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具有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登陆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回执码。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7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00分,地点为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码头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省经纬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规划汶水大街以西、规划四路以北地    址: 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2号楼602、603室
邮    编: 271100邮    编: 271100
联 系 人: 王玉静联 系 人: 李善玉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件: *** @163.com电子邮件: jwzbzjlw@163.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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