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朗镇南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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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申请编号 | 2018401389 |
项目名称 | 南朗镇南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
标题 | 南朗镇南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答疑澄清说明文件 |
内容 | 一、答疑: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提供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能否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一样有效? 答:需满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中认定第一批建筑业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颁证机构名单及其证书名称的通知》【粤建许[2015]100号】中的要求,且可从其门户网站查询证书真实性。 2、招文上要求计划开工日期 *** ,本项目开标时间为 *** 。施工日期不足 *** 。 答:修改计划开工日期及计划竣工日期。 3、我公司正在工商局办理公司法人变更申请,已获得工商局同意变更公司法人的证明书,现要参加投标部分证件还未办理好,是否可以用旧的证件后附工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辅助材料? 答:可以。 4、现“南朗镇南苑大道道路改造工程”项目挂网时间为 *** ,招标控制价信息价按“中山建设工程2018年06月发布的信息价”不符合控制价编制要求。 答:中介预算不作调整。
二、澄清说明内容: 1、本工程的中介预算价为:¥3052638.53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138055.76元(税前)。 2、现修正招标文件第20页中,项目负责人的配置要求。本工程要求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 *** 资格)。 3、本项目工期要求为: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为: *** 。
三、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山市南朗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日 期:2018年10月17日 |
招标人确认函 | |
补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