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 | 公告号: | |
项目名称: | 单县翰林府邸二期建设项目 | ||
工程地点: | 人民路以西、规划13号路以北 | ||
资金来源: | 私人或民营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总承包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3108万元 | 工程造价: | 13108万元 |
结构形式: | 剪力墙 | 工程规模: | 87577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37172220180041 | |
建设单位: | 单县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经理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单县华通置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刘经理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刘经理 |
招标代理单位: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刘述龙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招标条件 翰林府邸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是由单发改核准[2017]110号文件批准建设的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单县华通置业有限公司,目前该小区9#、10#、11#、12#、13#、14#、15#、16#楼、2#地下车库(非人防)、2#地下车库(人防)施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翰林府邸住宅小区二期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单县人民路以西、规划13号路以北。 2.3结构类型及建设规模: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11-18层,建设总面积约87577㎡,(各栋楼的具体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及层数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 *** 。 2.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不含电梯、打桩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有文字说明的以说明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两个标段,每个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有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其中:1#标段为9#、10#、11#、13#、14#、15#楼、2#地下车库(非人防)、2#地下车库(人防)施工工程;2#标段为12#、16#楼施工工程。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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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其中,参加1#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参加2#标段投标的企业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山东省省外建筑企业应通过山东省一体化平台报送信息并验证后,省住建厅将统一推送给各设区市、县(市、区)住建部门,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后,企业方可进行报名。 2、潜在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担任了其它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视为投标企业提供虚假资料,将会被取消报名资格并被追责。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工程不接纳联合体投标。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 |||||||||||||
四、投标报名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7 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持以下有效的资料到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单县分中心(单县人民路南头向西66米路北F区11号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设计资料: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更换了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且复印件上的二维码须清晰可辨);(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单位出具的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8)山东省省外建筑企业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后,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允许在山东省全省范围内承揽业务的证明;(9)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同时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A4纸复印件贰份,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 |||||||||||||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 08时30分-09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单县分中心(单县人民路南头向西66米路北F区11号楼)。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其他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菏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单县分中心发布。 | |||||||||||||
公告时间: *** 8时30分 - *** 17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