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陶岭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许准字【2018372号文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永州市公安局划拨资金。招标人为新田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陶岭派出所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新田县陶岭派出所

2.3      模:总建筑面积约2020平方米,投资额约为4105700.

2.4工期要求:100(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新田县陶岭派出所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中标后施工中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发现人员变更则终止合同。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并对本项目招标信誉评审计分标准按湘建监督函〔2018〕6号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投标人于20181018日至20181022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公告期内有效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项目负责人)及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或可用二维码查询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关键岗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证明。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装订成册到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购买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1191430,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由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0.联系方式

  人:新田县公安局

    址:新田县龙泉镇新华西路一号

  人:邓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89号

  人:彭先生  郭女士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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