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第三次土地调查(0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81017_101372981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人:龙井市国土资源局
投资金额:150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井市第三次土地调查,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龙井市第三次土地调查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实施地点: 龙井市行政区域内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国家检查验收之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统一标准,成果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省、州检查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 *** 测绘资质正书(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不动产测绘监理、工程测量监理中至少一项);2015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监理业绩,同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业技术职称;
3.3必须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和人员;
3.4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正体系;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建设与维护能力,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6投标单位须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自有人员,且投标期间不得更换)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正书副本、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被授权人身份正被授权人本单位个人社保材料(近一个月内出具)、被授权人经备案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职称正(以上正件.加盖公章)绩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张 磊
电话 ***
邮箱:hengda39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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