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北凌新闸下游港道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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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北凌新闸下游港道整治工程,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利局北凌新闸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下地形观测及固定断面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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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市北凌新闸。 | ||||||||||||
(2)工程规模及招标范围:海安市北凌新闸下游港道整治工程水下地形观测及固定断面监测,测区位于北凌新闸外侧港道,长度5200米,面积0.9平方公里。200米一条固定断面,比例尺1:1000。本工程一个季度观测一次,一年共4次。 | ||||||||||||
(3)工期要求:各项目的各工作内容根据业主的工作进度要求提供相应成果。 | ||||||||||||
(4)质量要求:合格。 | ||||||||||||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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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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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海洋测绘 *** 及以上资质(含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自2016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18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业绩:近三年来(2015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合同价为25万元(含)以上长江或海洋水下地形测绘项目。(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 | ||||||||||||
(7)其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 ||||||||||||
3.2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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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10月17日到2018年10月30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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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30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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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
7.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 ||||||||||||
8.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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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600元整。 | ||||||||||||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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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市水利局北凌新闸管理所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 址:海安市北凌垦区外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海安镇镇南路399号二楼 | |||||||||||
联系人:徐相俊 | 联系人:梅德华 | |||||||||||
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